小微企业抵押e贷
2、金额范围:1000万元以内
3、期限范围:
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含),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
4、利率范围:
提款前一工作日的1年期LPR确定
5、附加费用:无
6、用途范围:
抵押e贷资金用途仅限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股市、楼市、证券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范围。
7、办理流程
通过企业网银、企业掌银“普惠e站”、个人掌银、微信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电子渠道开通申请端口,客户在线填写业务相关信息,提交额度测算或申请意向后,由客户经理通过线下渠道联系客户,开展精准营销。
企业及企业主登录我行指定的电子渠道,进行贷款申请。
(一)业务授权。企业网银或企业掌银管理员登录企业网银或企业掌银,指定贷款机构和贷款账户,录入企业主信息,签署企业征信授权书、业务授权协议,授权我行查询企业征信信息,授权企业主进行在线业务申请、签约、支用、还款、查询等操作。
(二)接受授权。企业主在业务授权有效期内,登录个人掌银接受企业授权,签署业务授权协议和个人征信授权书。
(三)提交申请。企业主登录个人掌银,选择抵押e贷,点击申请贷款,在线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录入抵押房产详细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8、申请条件及资料
(一)企业主(自然人借款人)。
1.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贷款额度有效期超过1年的,企业主年龄及贷款额度有效期之和不大于70周岁。
2.企业主信用状况正常,在我行及他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3.企业主当前无逾期贷款,且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未超过6次,近2年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
4.截至贷款申请日近半年内,企业主人民银行征信信息被其他金融机构以贷款审批名义查询次数超过6次(不含)的,不予接受。(截至贷款申报日近半年内,企业主人民银行征信信息被同一金融机构以贷款审批名义重复查询的,近半年内被该金融机构的所有查询均只认定为1次。)
5.企业主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企业主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或禁止类;未被列入中国政府、联合国、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和美国国务院、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各境外机构注册地所在国(地区)政府发布的制裁名单或我行自定义监控名单;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未从事或参与民间借贷、涉黑、涉赌、涉毒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二)小微企业(企业借款人)。
1.生产经营1年(含)以上。
2.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客户已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仅需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或证明。
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监管规定和农业银行信贷政策。
4.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
5.企业信用状况正常,在我行及他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6.企业在其他银行授信不超过3家,其未结清债项无不良余额。
7.企业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企业不存在欠税、强制执行或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
9.企业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不为高风险或禁止类;未被列入中国政府、联合国、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和美国国务院、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各境外机构注册地所在国(地区)政府发布的制裁名单或我行自定义监控名单;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未从事或参与民间借贷、涉黑、涉赌、涉毒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10.企业所属行业非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
11.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抵押人。
押品权属人仅限为借款人(含自然人借款人、企业借款人)、企业主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企业股东及其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企业高管及其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同一企业主控股的关联企业(非房地产业、金融类企业)。
9、产品特色
抵押e贷是指以农业银行认可的优质房产抵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的在线抵押贷款业务。
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小微信贷业务在线营销、批量获客、智能审批。客户可通过企业网银、企业掌银、个人掌银等电子渠道实现贷款自助申请、自助循环用款、还款。
按照“数据驱动、标准运作、智能审批、全程风控”的原则办理。
10、办理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农行赣州分行营业部客户部0797-8192205,地址:赣州市红道18号
农行赣州分行章贡支行客户部0797-5559288,地址:赣州市赣江街道文清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