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排查基础上,经全市处非工作联席会议风险研判决定,现将下列3家企业列入赣州市第一批金融风险提示名单,向全体市民进行金融风险提示。3家被金融风险提示的企业都属于普通工商企业,均未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私募基金销售、理财产品销售等金融业务。
请广大市民注意潜在金融风险,若发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市、县(区)的处非办、行业主(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1555;邮箱:gzscfb@126.com。
赣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