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重点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衔接资金与项目

关于调整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公告

访问量:

关于调整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公告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实施。

一、资金项目安排

    调整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49个,资金总规模4211万元,包括产业类项目27个,资金规模2175万元;村级基本公共服务类项目22个,资金规模2036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拨付。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镇要迅速启动项目建设,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倒排项目工期,狠抓工程质量,确保今年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在202112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同时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二)强化项目公开。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在区政府门户网和区级主要媒体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资金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项目实施镇村在镇、村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必须设立项目标识牌。

(三)完善项目资料。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镇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台账。项目建成后,项目档案资料一式两份,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各留存一份完整项目档案资料。

(四)严肃项目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镇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驻村第一书记要全程监督项目建设,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推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审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797-819930512317


附件:章贡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调整表

      章贡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计划公告表

                     


                    赣州市章贡区乡村振兴局

                     20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