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成效,落实“科学规范有序建库”、“有进有出,动态建库”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需求,对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现予以公告。
附件:章贡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调整表.xls
关于调整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
监督电话:0797-8199361 12317
赣州市章贡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