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赣州市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交流会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回信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全面打造“一体化、一张网、一盘棋”的工作格局,7月7日我市在定南县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图片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汪源林,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张人富,市园林环卫管理中心主任陈群华,定南县政府副县长黄运华,各县(市、区)垃分办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人,市垃分办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

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定南县大件垃圾破碎中心、厨余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等项目现场。

图片
会议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回信,总结了2023年上半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定南县、赣县区、崇义县作交流发言,省住建厅城管处处长汪源林讲话。汪源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我市下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会上,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张人富对我市下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会议强调:
一、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福祉和生态文明建设,看似身边小事,实则民生大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李克坚市长亲自出席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并多次作出批示。各地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推动垃圾分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赣州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全市高质量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和省、市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提档进位。
二、明确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五项目标要求
一是做到“居民愿意分”,垃圾分类这项工作的核心是人,针对居民不会分、不愿分、心里抵触等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让老百姓“出门即见、通勤即见、抬头即见”的深度宣传局面,切实增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做到“方便居民分”,我们要因地制宜,结合居民日常习惯,根据垃圾产生量,合理设施四分类桶的个数,避免出现有害垃圾空荡荡,其他垃圾爆桶不断,真正体现“便民性”;三是做到“分类分到位”,在做好宣传工作,实现居民愿意分的基础上,如何引导居民分类分到位也很关键。要创新形式,通过短视频、公众号、社区活动、知识竞赛等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工作;四是做到“收运能规范”,要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垃圾分类运输。各地要坚持“不分类、不收运”原则,依法监督收运单位定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五是做到“执法来保障”,《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就是我们执法的依据和标准。要利用好法律手段保障垃圾分类效果,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要以举办专题执法周、开展专题执法活动等形式,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整治,对居民小区、运输单位及处置单位等进行分类、定期、全覆盖的执法检查。
三、压紧压实属地主体和管理责任人两项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单靠城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就可以做好的,需要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通力协作才能做好。首先,要抓住基层组织。地方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统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突出街镇工作基础,充分调动社区资源推进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垃圾分类中的作用。其次,要抓住管理责任人。《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生活垃圾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关键在于压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宣传指导、设置容器、联系收运等责任,认真监督社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发挥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