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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元润环保科技公司年收集贮存经营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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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赣州市元润环保科技公司年收集贮存经营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上进行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797-7087759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409

邮编:34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关于《赣州市元润环保科技公司年收集贮存经营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4-28

区行审环评字202310



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8日



关于《赣州市元润环保科技公司年收集贮存经营6000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区行审环评字〔2023〕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