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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直(驻区)有关单位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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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直(驻区)有关单位重大项目

服务受理专员的公告

    根据《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府办字(2021)17号)》要求,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级行政审批、涉企涉项工作部门均应明确一名或若干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担任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作为本单位涉企涉项事项第一受理人,指导、协调、帮助项目单位做好相关事项的申报、办理工作。

经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现将区直(驻区)有关单位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直(驻)有关单位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名单

赣州市章贡区项目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235区直(驻区)有关单位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