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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201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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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赣州市201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赣州市201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1632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所涉地块批准文号为:赣国土资核2016214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用于公共设施、公路项目建设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白云村,沙河镇沙河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G50G052016一幅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白云村,沙河镇沙河村等村民小组的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约38.37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附件相关标准执行。

   、安置政策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等精神执行。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20233 21日至202344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利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东外街道办事处,沙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关于赣州市201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