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实施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是为了推进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成片开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征收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道路、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水系、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等。
三、征收范围
(一)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水西镇罗边村。
四至范围:罗边村水田以东,罗边村乔木林地、农村宅基地以南,罗边村旱地、其他林地以西,罗边村农村宅基地、水田、旱地以北(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1015一幅图。
四、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水西镇罗边村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收土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212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二)主要地类: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路用地、河流水面、水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农村宅基地、旱地、坑塘水面、其他土地等(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六、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附件相关标准执行。
七、安置政策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等精神执行。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6日。
九、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将召集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当参加土地现状调查,并签字确认调查结果;不能参加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十、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红线图
2.青苗补偿费标准
联系单位:水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赤珠岭1号
联系人员:马静峰
联系电话:0797-8251102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