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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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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实施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是为了推进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成片开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征收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二类住宅用地、道路、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水系、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征收范围

   (一)土地落:拟征收土地位于水西镇罗边村。

   四至范围:罗边水田以东,罗边村乔木林地、农村宅基地以南,罗边村旱地、其他林地以西,罗边村农村宅基地、水田、旱地以北(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1015幅图

   、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水西镇罗边村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征收土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212(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二)主要地类: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公路用地、河流水面、水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农村宅基地、旱地、坑塘水面他土地等(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附件相关标准执行。

    、安置政策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等精神执行。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22日至2023216日。

、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将召集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当参加土地现状调查,并签字确认调查结果;不能参加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十、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红线图

      2.青苗补偿费标准

    联系单位:水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赤珠岭1

    联系人员:马静峰

联系电话:0797-8251102                                

202322

关于水西罗边组团返迁安置房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