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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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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做好信息录入   
  责任企业在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以后,将有关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录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江西板块(网址:https://credit.jdzx.net.cn/xdcp)(简称全国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产品配方等信息不录入,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二、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资料进行网络审核。(需要国家卫健委卫生监督中心制作的登录密匙,增加登录密匙市卫健委协调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由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请求国家卫健委监督中心办理)。
  三、咨询途径:
  联系人:邹荣华,联系电话:0797-8291329
  四、企业录入的资料:
  1.标签(铭牌)、外包装图片;
  2.说明书图片;
  3.检验报告图片;
  4.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5.产品配方或结构、生产工艺;
  6.企业标准或产品质量标准;
  7.授权或委托生产的需要提交授权书或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