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江西慧诺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普通诊所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江西慧诺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云星大观诊所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章贡区章江路18号云星大观一号楼2-23号店面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皮肤科
若对上述拟公布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我委医政药政管理股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部门:区卫健委医政药政管理股
地 址:章贡区区政中心西区16楼
邮 编:341000
联系人:任欣
联系电话:0797-8199324
赣州市章贡区卫健委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