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章贡区古方中草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章贡区古方中草药房
3、法定代表人姓名:赖兰芳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章贡卫医罚〔2021〕0052号
5、主要违法事实:章贡区古方中草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20年8月30日至2021年6月1日,临床内科执业医师赖兰芳给患者姚世贤、陈淑芬、甘二龙、黄运海、黄根秀、陈福妹、谢达智7人开展了中医诊疗活动,共计收费2004元。
6、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2004元及相关中药,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