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向我局提出申请变更,现将有关变更信息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
申请变更事项 |
赣州虔美小森林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云星医疗美容诊所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雪峰 |
赣州阳光口腔门诊部 |
医疗机构名称变更为赣州阳乐口腔门诊部 |
赣州俪人医疗美容门诊部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青华 |
赣州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庆 |
赣州玥瞳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俪人医疗美容诊所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元海 |
赣州刘华口腔门诊部 |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刘华 |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注销精神科 |
赣州市章贡区南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医疗机构地址变更为章贡区东阳山路13号;文明大道97号、左营背33号 |
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 |
增设儿童保健科 |
徐金元诊所 |
注销中医科 |
沙石镇沙石村峰景卫生所 |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傅联慧 |
水南镇长塘村卫生所 |
医疗机构地址变更为水南镇长塘村兴国路26号城市家园7栋2号店铺 |
章贡贡江精神病医院 |
增设内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
赣州美虹口腔门诊部 |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杨宇慧 |
章贡区赣江街道大公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晓玲 |
若对上述公布医疗机构变更信息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章贡区行政审批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受理科室:章贡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和农业事务审批股
地址: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3楼309室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708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