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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虔美小森林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云星医疗美容诊所等15家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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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医疗机构向我局提出申请变更,现将有关变更信息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申请变更事项

赣州虔美小森林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云星医疗美容诊所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雪峰

赣州阳光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名称变更为赣州阳乐口腔门诊部

赣州俪人医疗美容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青华

赣州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庆

赣州玥瞳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俪人医疗美容诊所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元海

赣州刘华口腔门诊部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刘华

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注销精神科

赣州市章贡区南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地址变更为章贡区东阳山路13号;文明大道97号、左营背33号

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

增设儿童保健科

徐金元诊所

注销中医科

沙石镇沙石村峰景卫生所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傅联慧

水南镇长塘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地址变更为水南镇长塘村兴国路26号城市家园7栋2号店铺

章贡贡江精神病医院

增设内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赣州美虹口腔门诊部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杨宇慧

章贡区赣江街道大公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晓玲

若对上述公布医疗机构变更信息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章贡区行政审批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受理科室:章贡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和农业事务审批

地址: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3楼309室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708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