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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操惠珍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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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章贡区操惠珍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章贡区操惠珍诊所

3、法定代表人姓:操惠珍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章贡卫医罚〔2022〕0026

5、主要违法事实:该诊所工作人员陈未来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于2022年9月4日至9月9日单独接诊了11名患者郑升文、杨超、韦秀秋、银影、刘朝春、曹海飞、杨超文、徐宇贤、张亚楠、蒋文婷、林数并开具了治疗处方笺。

6、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