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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选章江游泳馆长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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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青少年竞技水平,培养和储备游泳后备人才。近期,我中心章江游泳馆面向社会公开招选2家游泳项目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

    证照齐全具有游泳培训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或由市、区体育部门管理注册的游泳俱乐部。

    (二)师资要求

    教练员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安全管理要求

    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项)。

    (四)信誉要求

    有稳定资金保障,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的、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五)培训对象要求

    1.入馆参训学员全年数量不得超过100人(累计叠加计算),且不低于50人。

    2.具备代表章贡区参赛省、市赛事的运动员不得低于总人数的70%。

    3.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执教能力和训练水平。掌握新的科学训练理念和方法,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做好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确保游泳竞技项目后继有人。

    (六)参赛荣誉要求

    1.章贡区如需组队参加省、市级游泳赛事,被招选的培训机构须无条件将本培训班所有学员推荐给章贡区教育体育部门进行选拔,在参赛人员名单未确定之前,所推荐的学员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赛,如有违反(在赛事秩序册、成绩册中发现此类现象),将取消其入馆培训资格。

    2.在近2年的省级及以上比赛中每年均获金牌,市级10块(含10块)以上。

    (七)合同履行要求

    1.上一年度培训机构合同履行考评结果优秀的同等条件优先。本次招选的长训队培训机构在年度期满时将对其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馆资格。

    2.本次招选的长训队培训机构签订的场地使用合同期限为1年。

    3.本次场馆共提供3条泳道给培训机构使用。使用价格不低于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每个时段的场地使用费为352.2元/次)。

二、招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请表和招选申请材料。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二)组织评审。区体育发展中心根据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三)公布入围机构。区体育发展中心将入围的培训机构在“悦动章贡”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2年12月3日至9日

    (二)评审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培训机构参与长训队培训申请书。

    2.主管部门教培资格机构目录库。

    3.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教练员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师资以及运动员获奖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

    4.培训机构与参训学员签订的培训合同及收费标准(俱乐部参照执行)。

    5.其他(需报名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机构名称+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章江游泳馆长训队训练的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材料报送

    地 址:章江游泳馆(钨都大道6号)

    联系人:谢启翔

    联系电话:18907079695


章贡区体育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