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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2020—2021年章贡区冬春救助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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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应急管理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区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格按照《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全区各项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各项救灾款物全部及时有效地用于救灾工作,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地传递给受灾群众。

一、资金拨付情况。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02号)文件标准,我区共收到上级下拨冬春救助资金78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0-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区应急字〔2021〕2号),将全部资金发放至各个镇(街),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到位。



章贡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