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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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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东外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15号)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商请研究2019年度综合减灾示范单位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函》(赣应急函﹝2019﹞50号)文件,现下达省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6万元(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2019年综合减灾示范单位。 
  请将此款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功能科目列“224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区应急管理局 
区财政局 
2020年1月17日


附件:2019-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