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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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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办对各镇(街道)在今年初开展的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了抽查,发现由于机构改革原因,不少镇(街道)工作人员都是刚接触冬春救助这项工作,对此项工作缺乏基本的了解和经验。为此,我办现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15〕118号)的精神,梳理出了冬春救助工作的一个简易流程图,希望能对各镇(街道)刚才接触冬春救助工作的同志有所帮助,也请各镇(街道)原民政口从事冬春救助工作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批评指正。

此外,请各镇(街道)认真对照区减灾办于6月份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区冬春救助问题自查整改的紧急通知》中列举的全市冬春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自查自改中学习与完善我们的工作。

附件:冬春救助工作程序

章贡区减灾办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