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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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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可享受。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政策依据: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2]12号)

申请条件: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可享受。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已采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模式,无需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提交申请。

办理链接: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咨询电话:区就业中心失业保障股,0797-81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