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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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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

贷款标准:

1.个人创业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具有大专院校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在校学生视同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

2.合伙创业贷款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2023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6类重点群体原需个人承担的利息全部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免除50%。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以内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执行期限:

长期(截止日期以最新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1.个人创业贷款: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领取了营业执照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并经营3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贷款:符合个人创业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3.小微企业贷款: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

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贷款: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资料,人才创业申请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的还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合伙创业贷款:需提供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备案章程,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资料。

3.小微企业贷款: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原件,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新招人员花名册,申请当月或上月工资表和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企业上年同期工资表和工资流水记录,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线下可到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业务窗口或人社“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2.贷前调查:人社部门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可会同经办金融机构对申请个人(小微企业)的创业项目进行联合贷前调查。

3.审查推荐: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确定贷款金额和经办银行。

4.银行放款:经办银行收到人社部门推荐后,及时发放贷款。

5.贷款贴息:人社部门按季度贴息。

咨询电话:

区就业中心创业服务股,0797-81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