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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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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字〔20247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贡区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章贡区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21

(此件主动公开)

章贡区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

为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战略,加强我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夯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根基,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根据《关于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2328)和《关于印发赣州市“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117)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促进供需匹配为关键,夯实基层服务为基础,强化数据赋能为支撑,推动就业公共服务理念重塑系统重构、创新升级。2024年,全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水平再提升,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协同、多元参与的就业公共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建成“就业之家”135(详见附件1)。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一体化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新格局,推动服务提质增效,促进劳动者更好就业创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选址。按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提升、置换、联营、打通”等方式分级分类建设,原则上不新建。其中,区级、章贡高新区“就业之家”注重功能集聚性,集成各类就业服务,主要依托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市场等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镇(街道)、村(社区)“就业之家”注重服务便捷性,聚焦集中居住区、重点商圈、交通枢纽等区域合理布局,依托现有就业驿站、城乡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强化与社会资源合作,依托银行、邮政网点、商超、快递站共建联建基层就业服务网点,设立就业公共服务窗口或服务空间,提供“家门口”就业服务;技工院校“就业之家”,依托驻校就业创业服务站、学生服务中心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建设。

(二)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制度”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区“5+2就业之家”建设。建成1个中枢性、支撑性或专业化、特色化的区级“就业之家”;每个镇(街道)、村(社区)和人口集中村,以及章贡高新区和技工院校各建成1个“就业之家”。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形成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15公里就业服务网,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就业公共服务需求。

(三)功能定位。区级突出中枢性、支撑性,通过集聚信息、集中功能、集成服务,提供综合性的就业公共服务,或突出专业化、特色化,侧重提供零工服务;镇(街道)级侧重就业经办+就业援助服务;村(社区)级侧重信息摸排+岗位推荐服务;章贡高新区侧重企业用工服务;技工院校侧重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详见附件2

(四)服务配置。区级“就业之家”应设置综合性服务大厅,包括政策咨询区、信息发布区、业务办理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具备智能化、数字化服务功能;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就业之家”应有一定的就业服务场所,配备信息化设备设施和办公设备;章贡高新区、技工院校两类“就业之家”应有独立的服务场所,配备信息化设备设施和办公设备。

(五)力量配备。各级各类“5+2就业之家”通过内部岗位调配、服务岗位招聘、公益性岗位聘用等方式,加强与组织、统战、政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协同,发挥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三支一扶”人员等作用,充实“就业之家”服务力量。区级“就业之家”通过调配本级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充实力量;镇(街道)“就业之家”配备1-2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安排相对固定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章贡高新区“就业之家”安排不少于3名人员从事有关工作,可由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商选派,配备1-2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也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合作运营;村(社区)、技工院校“就业之家”合理配置服务人员,有条件的可适当配备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对服务需求较多、重点就业群体较为集中的村(社区),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聘适当增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人员。支持和鼓励培育劳务经纪人、招募志愿者团队参与就业公共服务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技能竞赛、业务练兵等,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六)服务制度。各级“就业之家”应对外公示服务事项,执行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服务台账,按照《“5+2就业之家”管理规则》《“5+2就业之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要求进行日常管理。依托“5+2就业之家”线上公共招聘平台实施求职招聘服务,推动“企业招工更精准、劳动者求职更便捷”,区级“就业之家”公布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11月至12月。明确网点数量、选点位置、时间节点等事项,并在就业之家系统注册报备。

(二)建设阶段:20241月至3月。各级就业之家全面铺开建设,完成物理空间设置、设施设备配备、标识标牌悬挂、管理制度上墙、服务功能加载等工作,按照新模式提供就业服务。

(三)评估阶段:进一步完善我区“5+2就业之家”建设,确保在省、市级评估中获得表扬激励,2024年,省、市、区三级将分别对“5+2就业之家”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评估,4月为区级评估阶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提升,形成政府市场衔接、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格局。5月至6月为市级评估阶段,7月至10月为省级评估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和区就业中心主任为成员的章贡区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区本级、镇(街道)、村(社区)、章贡高新区、技工院校“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统筹调度,挂图作战,每周调度,督促建设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人社部门牵头协调组织、统战、政法、发改、财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工会、共青团、工商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做好“就业之家”运营维护工作,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与就业公共服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指导技工院校“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保障“就业之家”奖补、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聘用等必要资金。发改部门指导章贡高新区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民政部门指导村(社区)级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通过“5+2就业之家”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政策性岗位信息由事业单位和国企招聘公告发布部门在向社会发布公告时,同步将公告提供给区就业中心上传至省平台,开发的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性岗位信息也要及时上传至省平台,确保本地在招岗位信息应传尽传,上传的岗位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

(三)加强资金支持。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要求,将就业公共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保障“5+2就业之家”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部门、国有人才服务平台和社会资本支持“5+2就业之家”建设运营。

(四)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5+2就业之家”考核评估,将“5+2就业之家”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纳入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和单位年底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督办或约谈。

(五)加强经验总结。鼓励各就业之家推动就业公共服务改革创新,总结提炼“5+2就业之家”运营中的创新举措、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典型事迹,塑造“5+2就业之家”服务品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5+2就业之家”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章贡区“5+2就业之家”建设任务分配表

          2.5+2就业之家”服务功能分类


附件1

章贡区“5+2就业之家”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层级

个数

1

区人社局

区级

1

2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开发区级

1

3

区人社局

技工院校级

5

4

赣江街道

街道级

1

社区级

14

村级

0

5

解放街道

街道级

1

社区级

13

村级

0

6

南外街道

街道级

1

社区级

14

村级

1

7

东外街道

街道级

1

社区级

14

村级

1

8

水南街道

街道级

1

社区级

7

村级

2

9

章江街道

街道级

1

社区级

5

村级

2

10

水西镇

镇级

1

社区级

4

村级

6

11

水东镇

镇级

1

社区级

5

村级

7

12

沙石镇

镇级

1

社区级

3

村级

11

13

沙河镇

镇级

1

社区级

4

村级

5

合计

135

附件2

5+2就业之家”服务功能分类

一、区级“就业之家”突出中枢性、支撑性,提供综合性就业公共服务。服务事项大类有:

1.政策咨询服务;

2.信息发布服务;

3.职业指导服务;

4.职业介绍服务;

5.职业培训服务;

6.就业见习服务;

7.创业服务;

8.就业援助服务;

9.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

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1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12.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13.就业指挥监测;

14.协助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

15.其他就业服务。

二、镇(街道)级“就业之家”侧重“就业经办+就业援助”服务,服务事项大类有:

1.劳动力资源调查服务;

2.重点就业群体和用人单位需求调查服务;

3.政策咨询服务;

4.信息发布服务;

5.职业培训服务;

6.职业介绍服务;

7.创业服务;

8.就业援助服务;

9.就业和失业登记服务;

10.协助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

11.其他就业服务。

三、村(社区)级“就业之家”侧重“信息摸排+岗位推荐”服务,服务事项大类有:

1.劳动力资源调查服务;

2.重点就业群体就业需求调查;

3.政策宣传服务;

4.信息发布服务;

5.职业介绍服务;

6.协助开展就业援助服务;

7.协助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服务;

8.其他就业服务。

四、章贡区高新区“就业之家”侧重企业用工服务,服务事项大类有:

1.政策咨询服务;

2.园区岗位供求信息和培训信息发布服务;

3.园区企业招用工服务;

4.惠企稳岗政策落实服务;

5.园区企业用工统计监测服务;

6.其他就业服务。

五、技工院校“就业之家”侧重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服务事项大类有:

1.政策咨询服务;

2.就业指导和求职招聘服务;

3.毕业生就业帮扶;

4.就业技能培训服务;

5.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

6.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监测服务;

7.其他就业服务。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章贡区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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