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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解读——关于章贡区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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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2020年12月1日,江西省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调度会,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强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奋力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部署要求,2021年6月7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根据我省乡镇条件,按基础类、提升类、示范类合理确定乡镇建设目标,实施以“一深化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镇建设行动。2021年8月16日,赣州市政府办印发《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根据方案要求,原则上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建成2个示范类乡镇,科学制定“一方案两清单”,即各县(市、区)乡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6)和各乡镇项目建设清单、产业发展清单。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市方案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章贡区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经与市住建局沟通对接,我区仅4个镇,因此仅需确定一个示范类镇。目前沙石镇列入市级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且圆满完成任务、顺利通过考核,因此将沙石镇确定为示范类建设目标,水西镇、水东镇、沙河镇确定为提升类建设目标。9月18日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各镇、区两办、自然资源、城管、生态、水利、交通、农业农村、财政、卫健委、文广等31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其中区两办等9个部门进行了回复,各镇等22个部门未回复、无意见。文件修改后,10月11日,我局牵头各部门召开章贡区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讨论会,经各镇和相关责任单位在会上反馈意见建议并修改后,结合各镇报送的项目建设清单、产业发展清单,形成了《章贡区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审议稿)。11月8日提交区政府研究审定,11月29日经审议后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