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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22-2026年)》 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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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

意见反馈情况

采纳情况

1

赣州市章贡区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

1.“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因现执行《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文件中,城乡居民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此条与实际不符,建议删除。

2.“对经三重医疗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特困、低保等老年救助对象,给予倾斜救助。”此处建议修改为“依申请给予倾斜救助”。

3.“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医疗急需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因医保已经实行市级统筹,区级层面负责执行上级制定的政策,没有制定或增加医保三个目录的权限。

采纳

2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规划》应与正在编制的《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章贡区村庄规划充分衔接,统筹考虑章贡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项目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应节约集约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尽量少占耕地。

采纳

序号

单位

意见反馈情况

采纳情况

3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健委、区国资办、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章贡分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人民政府

无意见。

4

社会公众意见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