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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2018年主攻工业培优扶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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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章贡区2018年主攻工业培优扶强工作方案》已经2018年5月28日区政府五届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31日 

 
  
章贡区2018年主攻工业培优扶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工作安排部署,精准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推进全区工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和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目标任务,现制定我区2018年主攻工业培优扶强工作方案如下: 
  一、扶持对象 
  遵循“选好选优、培优扶强”工作原则,从区属规上工业企业中选取技术领先、带动性强、具备规模提升能力及意愿的企业作为重点培养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报。 
  二、扶持措施 
  1.收入增长奖。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且同比净增的企业,每净增5000万元奖励5万元;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税收贡献奖。对当年上缴税金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净增的企业,每净增100万元奖励1万元;对当年上缴税金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智能制造技改奖。安排1000万元资金,鼓励企业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绿色制造。具体按照《章贡区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扶持政策(试行)》执行。 
  原则上对同一企业的奖励总额以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所缴纳税收的区级实得部分为限(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 
  三、实施步骤 
  1.企业申请。企业向区经信委提交《章贡区2018年主攻工业培优扶强扶持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以及税务部门开具的本年度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上缴税金材料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2.政府审核。区经信委会同区财政、税务、统计部门组成联审小组对企业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征求区人社、综治、环保、安监等部门关于申报企业负面清单的意见,由区经信委提交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3.资金发放。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审定意见拨付相应奖励金额至区经信委,由区经信委发放至拟奖励企业。企业获得奖励金额的40%为企业管理团队奖,由获奖企业负责发放给管理层相关人员;奖励金额的60%为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及研发。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区经信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章贡高新区、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为成员的联审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2.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对培优扶强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并总结典型经验推广,使培优扶强政策效应深入人心,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3.密切沟通协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主攻工业培优扶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附件:章贡区2018年主攻工业培优扶强扶持奖励申请表 
  


附件:章贡区2018年主攻工业培优扶强扶持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