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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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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字〔2022〕15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

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2022228

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办法

为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赣州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粮食、油菜蔬菜和水果等农业主导产业的经营主体和农户。

二、奖补项目和标准

(一)粮油产业

1.粮食

1)早稻: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600元奖补。

2)中、晚稻: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600元奖补。

3)其他粮食作物(薯类、玉米、豆类等):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500元奖补。

4)集中育秧:集中育秧面积1亩以上且能提供质量合格秧苗的,给予1500/亩的奖补。

5农机购置奖补:对新购置用于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的农机,在享受现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购机价格总额的10%奖补。

2.油菜

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400元奖补。

(二)蔬菜产业

1.蔬菜

1)普通大棚:新(扩)建3亩及以上,按7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是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2m,棚宽在8m以上且覆膜。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拱管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5m

2)连体大棚:新(扩)建3亩及以上,按26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是棚体高度不低于3.8m,肩高不低于2.5m且覆膜。所有钢材为全新热镀锌钢管,立柱方管外径不小于60×40mm50×50mm,圆管外径不小于60mm,壁厚不小于2.0mm

3)大棚薄膜换新:普通大棚及连体大棚1000/亩给予一次性补贴。

2.食用菌

1)金融贷款支持:参照《章贡区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区农振组办字〔20201号)内容执行。

2)基础设施:新(扩)建1000㎡以上用于发展食用菌产业的标准化厂房,可实现周年化生产需要,按10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50万元;农户利用闲置安全的房屋、猪舍等设施改造成菇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且菌棒不少于3000棒,年产量在1吨以上的,按3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5万元。

3)生产种植:生产种植菌袋的奖补:新增发展食用菌产业的生产经营主体(达到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生产规模3万袋以上)及村集体建成的食用菌基地二类经营主体进行菌袋奖补:对自行投资设备生产食用菌菌袋,按0.6/袋进行一次性奖补;对购买培养基袋,自行接种培育的,按0.8/袋进行一次性奖补;ƒ对购买菌袋进行出菇栽培的,按1/袋进行一次性奖补。如达到本方案第(4)条规定中的生产设备奖补条件进行了菌袋生产线设备奖补的,则不重复菌袋的奖补;林下种植奖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林地发展食用菌种植,新建规模且集中连片达到5亩以上的,按500/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5万元;覆土栽培奖补:各经营主体或村集体覆土栽培种植的食用菌,种植规模不少于1亩以上,按每亩2000元进行一次性奖补。

4)生产设备:储存设备:新建冷库用于食用菌生产的,按30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1万元;生产设备:新购食用菌生产设备,含自动化生产线、翻堆机、接种机、灭菌柜(罐)、环保锅炉、刺孔补水机、微喷系统、装袋机、制冷设备、烘干设备、初加工设备等达到成套完成生产过程的,参照市场价,按照购置总额一次性奖补50%。每个申报主体补助的上限为30万元;ƒ加工设备:从事食用菌产品深加工企业新购置的生产设备(仅限于生产加工食用菌产品)达到成套完成生产过程的,参照市场价,按照购置总额一次性补贴50%。每个申报主体补助的上限为30万元。

5)技术服务:针对技术专家的补助:整合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专家技术人才等资源,解决食用菌产业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培育新品种、虫害防治等技术问题,并给予技术服务指导补助。技术指导按照基地包干,多管多得的原则进行补助,一名技术专家可管理一个或多个食用菌基地。每个基地每周实地指导不少于一次,出菇率及品质较高,每棒平均产菌达到行业认定的平均值以上,每管理一个基地单个品种菌菇一个完整生产季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每个基地奖补不超过二个单品;针对参训学员及培训机构(企业)的补助:在全区范围内,选出真正有意愿发展食用菌产业的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选派到指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是在区内培训时长达一个月以上的,在培训期间,给予参训学员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给予企业培训主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除外)每人每月1000元的培训补助。培训学员在培训期满后,由培训主体颁发结业合格证,且须在章贡区从事或服务食用菌产业;二是在区外培训时长达一个月以上的,培训结束后,给予参训学员(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务工补助等共计6000元。

6)体系建设:鼓励各食用菌经营主体引进食用菌新品种:各经营主体或食用菌基地引进食用菌新品进行培育,一个单品给予奖补1000元;培育成功后初次进行种植推广,菇包数量在5000袋以上10000袋以下,每个菇包给予2元的一次性补助;ƒ鼓励各食用菌经营主体将食用菌产品推广到粤港澳大湾区。各经营主体或食用菌基地将产品销售到大湾区的,每个单品一次性奖补1万元,单个经营主体申报上限5万元。

(三)水果产业

1.肥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奖补

建设完整的肥水一体化系统,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灌溉水增压装置、过滤装置、控制装置等)、输配水管网、喷滴水器(水带)等。按照安装肥水一体化设备面积,一次性补助600元/亩。

2.新品种引进栽培奖补

引种适合本土气候的水果新品种3亩以上,按实际种植面积奖补4000/亩,每户奖补上限2万元。

3.大棚设施栽培奖补

1)普通大棚:新(扩)建3亩及以上,按7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为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2m,棚宽在8m以上且覆膜。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拱管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5m

2)连体大棚:新(扩)建3亩及以上,按15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为棚体高度不低于3.8m,肩高不低于2.5m且覆膜。所有钢材为全新热镀锌钢管,立柱方管外径不小于60×40mm50×50mm,圆管外径不小于60mm,壁厚不小于2.0mm

3)大棚薄膜换新:按简易棚600/亩、普通大棚及连体大棚1000/亩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农产品储藏设施

新开挖建设面积在3m2以上且用于储藏农产品的地窖,在满足质量安全,不造成生态破坏,防火、防盗、防灾设施齐全的条件下,按300/m2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富硒产品认证

对通过富硒产品认证且获得认定证书的产品,落实《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专项奖补方案》赣市农字〔20225中关于富硒产品认证的区级配套奖补,有效期内每个证书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可重复享受市级财政奖补1.5万元。

(六)“粤港澳”菜篮子基地注册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工作,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注册“粤港澳”菜篮子生产基地的企业,成功注册每家补助3万元。同一经营主体只限申报奖补一次,不进行重复奖补。

以上四大类奖补标准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田间工程补贴6/亩。

三、奖补方式及程序

(一)奖补方式。采取先建(耕)后奖补的方式,经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

(二)奖补申报。符合奖补条件对象在完成建设后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审批表》,由村委会进行核实后汇总上报镇政府。

(三)项目审核。各镇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初验,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复验、评审。

(四)奖补兑现。设施类奖补资金分2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后拨付70%;第二年保持正常生产使用的,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其它类奖补按审批资金一次性兑现。

    (五)奖补资金管理。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奖补资金等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330日起施行20231231,由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区府办字〔2022〕15号关于印发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

相关文件:《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