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我区组织专家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评定,确定了赣州古琴艺术等16项列入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请各申报保护单位对照项目名录,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章贡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项)
2020年8月4日
附件:章贡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