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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章贡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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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我区组织专家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评定,确定了赣州古琴艺术等16项列入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请各申报保护单位对照项目名录,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章贡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项) 

   2020年8月4日           


附件:章贡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