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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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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字〔202133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821日       



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审批门槛,提升审批效率,按照“解放思想、对标先进、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对部分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直接豁免、告知承诺制、审批改备案等方式进行“豁免审批”,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小游园、人行道、广场项目,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实行豁免,通过规划部门审查即可。

二、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豁免,向审批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

三、对纳入全市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实行豁免。

四、对纳入全市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实行豁免。

五、对执业兽医注册事项实行豁免,向审批部门报备即可。

六、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事项实行豁免,向审批部门报备即可。

七、对异地安置人员医保备案事项实行豁免,在网上提交个人承诺书即可。

八、对我区范围内个人办理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层次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豁免提交教师资格思想品德证明材料,向审批部门作出告知承诺即可。

九、对我区范围内,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城乡低保学生、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办理学生资助事项,豁免提交贫困证明材料,通过系统比对确认即可。

各审批部门要与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在以上措施实施过程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行。试行中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章贡区“豁免审批”事项清单(试行)


附件

章贡区“豁免审批”事项清单(试行)

9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对象

事项类型

豁免范围

豁免方式

审批部门

监管部门

备  注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

企业

行政许可

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小游园、人行道、广场项目

直接豁免

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

2

企业

行政许可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告知承诺

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

向审批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企业

行政许可

已纳入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项目

直接豁免

区住建局

区工信局针对5G进行行业监管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企业

行政许可

已纳入5G专项规划的5G基站设施项目

直接豁免

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5

执业兽医注册

个人

行政许可

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

审批改备案

区农业

农村局

区农业

农村局

6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个人或

企业

行政许可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个人或企业

审批改备案

区农业

农村局

区农业

农村局

7

异地安置人员医保备案

个人

公共服务

异地安置人员

告知承诺

市医保局直属分局

区卫健委

网上提交个人承诺书

8

教师资格认定

个人

行政确认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层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告知承诺

区教体局

区教体局

申请人可选择免于提交思想品德证明材料,签署相关承诺书即可。

9

学生资助

个人

行政给付

原建档立卡学生(已脱贫户)、城乡低保学生、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

直接豁免

区教体局

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