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字〔2022〕32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现将《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减“房土两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2022年按规定给予减免。〔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2022年至2024年,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5.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选择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6.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负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对上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先行发放。推广“免申即享”、直达银行账户的精准发放模式,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减免租金。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财政局〕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督促银行机构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实现应续尽续。开设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审批“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企业收支流水大数据平台,推广“流水贷”等信用类产品,首贷户数量较上年增长10%以上。发挥政府性倒贷基金作用,业务办理时限缩减至3个工作日,周转金使用费平均下降5%以上。〔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9.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不超过1%。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二、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10.对餐饮、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区财政对纳税所在地在章贡区的餐饮、零售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50%检测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
11.区级统筹发放200万元电子消费券支持商贸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2.支持纳税所在地在章贡区的零售企业在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开设本土品牌旗舰店,每开成1家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积极组织我区生物医药、农副产品、家居、服装、消费电子等优势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入驻“江西专区”销售,鼓励区财政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13.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应缴纳数额的80%,补足质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同时,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14.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住宿、会议、餐饮等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交给旅行社承接。支持基层工作依规购买省域内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总工会〕
15.推动落实省内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区内学校、教育机构在省内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资质的旅行社承接研学活动。充分发挥赣州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的作用,支持和鼓励各单位工会一线职工和劳模开展疗休养。年内组织100名一线职工和劳模赴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优先安排在双“一号工程”领域劳动和技能竞赛获奖、有发明创造专利、有突出贡献的一线技术人员和企业家、产业工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职工参加疗休养。〔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总工会〕
四、交通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
16.2022年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重点城区、交通枢纽核心区交通运输、物流配送、外卖等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区财政对在章贡区范围内注册的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外卖配送、驾培等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检测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8.落实农村客运保障政策,加快区农村客运保障政策补贴拨付,区财政严格按省交通运输厅年度交通运输事业考核评价办法,按月拨付农村客运保障政策补贴,提高补贴资金拨付时效性。〔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19.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对年营运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其营运收入的10%给予购车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所上缴税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90%。鼓励物流园区、仓储设施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等费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五、工业纾困扶持措施
20.自2022年4月1日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2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并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22.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属于国家鼓励类行业内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企业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照每度电0.06元、0.09元、0.12元三档标准进行补贴,单个企业一年最高补贴10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2:8比例共同负担。〔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税务局、赣州开发区供电公司、区财政局〕
23.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持续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区级财政按照1:1配套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24.支持企业创新和专业化发展。对认定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或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区级担保公司给予信用担保贷款支持,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后备企业,在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区级担保公司给予担保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工信局、区财政局、五驱担保公司〕
25.鼓励制造业大型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以各产业链为主体,链长制办公室组织企业参加上下游协作配套供需对接会,促进供需对接、产销衔接。推行政企圆桌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经营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医药健康、电子信息、数字经济产业链牵头单位〕
2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
27.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畅通市县两级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依规核查办理拖欠款项事件。〔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28.对区内外贸企业当年成功评为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且在本地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六、农业纾困扶持措施
29.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单位:1.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及《2022年全省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新建单季育秧能力1000亩及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2.完成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3.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于2022年5月4日前投入使用并完成竣工验收,按照单季供秧服务面积1000亩、3000亩、5000亩、10000亩分别补助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30.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章贡区果园轨道运输机生产企业:1.生产果园轨道运输机须纳入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2.在章贡区范围内销售安装的果园轨道运输机;3.果园轨道运输机完成了果园轨道运输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按轨道实际建设长度20元/米的标准给予企业纾困解难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各部门要抓好政策解读和落实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短视频等多种媒体,扩大政策知晓度(政策办事指南见附件)。牵头部门要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实施,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共同协调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除上述相关条款另有规定外,本政策执行期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中央、省、市另有政策的,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有重叠的,按高限标准执行;对于不在区级兑现的政策事项,按照《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在市级相关部门办理。
附件: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办事指南
附件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办事指南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
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2.《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3.《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4.《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优惠对象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政策时效
1.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和15%抵减应纳税额。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无需申请,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章贡区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廖滨 联系电话:0797-817437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13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优惠对象
符合以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1.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按规定填报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申报表或汇算清缴申报表)→随即享受优惠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章贡区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曾雨帆 联系电话:0797-8174370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办税点(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区3楼)。
咨询电话:0797-5168950
十、受理时间
1.工作日:9:00-17:30
2.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3
减免“房土两税”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优惠对象
除从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以外行业的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原则上不在减免税范围。
三、政策时效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结束(按上级统一规定)
四、优惠政策
因疫情遭受经济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企业不能如期复工或复工严重不足,但却有实际支付的人员开支、防疫支出、租金、能源费用、折旧等而发生经营亏损,即当期利润表“营业利润”为负数,“营业利润”以每个月的数字为准。纳税人如果全年出现盈利的情况,不得对已减免的月份要求纳税人补税。
五、申请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1份);
3.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报告(1份);
4.利润表(与申请减免的月份或季度对应)(1份)。
六、办理程序
纳税人填报表格→减免确认→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章贡区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熊均 联系电话:0797-8223417
八、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办税点(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区3楼)。
咨询电话:0797-5168950
九、受理时间
1.工作日:9:00-17:30
2.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4
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3.《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4.《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5.《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优惠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纳税人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减免税明细附表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章贡区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曾宪红 联系电话:0797-8223417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办税点(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区3楼)
咨询电话:0797-5168950
十、受理时间
1.工作日:9:00-17:30
2.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5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12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优惠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1.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
2.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4.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按规定填报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申报表或汇算清缴申报表)→随即享受优惠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章贡区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曾雨帆 联系电话:0797-8171553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办税点(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区3楼);
咨询电话:0797-5168950
十、受理时间
1.工作日:9:00-17:30
2.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6
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优惠对象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章贡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区人民政府审批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失业保险: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钟鲤礼,电话:0797-8125117。
2.工伤保险:章贡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钟欣,电话:0797-7327076。
九、办理地点
1.失业保险: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股(市民中心A区二楼201办公室)
2.工伤保险:章贡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股(市民中心A区一楼)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7
减免国有房屋租金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减免对象
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
五、申请材料
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好减租资产和承租户清单,对于现有材料能够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应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直接予以减免流程。对于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手续,加快办理进度。
六、办理程序
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办理,公开受理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动执行减租政策,优化办理流程。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章贡区国资办
联系人:黄军 联系电话:0797—8196838
章贡区财政局
联系人:谢丽华 联系电话:0797—8195885
章贡区税务局
联系人:钟洁 联系电话:0797—8152701
区国资办负责指导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监督的企业的减租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指导行政事业单位的减租工作。
八、其他事项
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8
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服务限时降费政策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监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赣金字〔2021〕176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申请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措施
1.开辟“绿色通道”,缩减业务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到放款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2.满足企业对周转金使用期限需求;
3.适当降低周转金使用费率。
五、申请材料
1.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续贷批复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近期征信报告;
3.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件、资产证明、近期征信报告;
4.其他相关资料。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五驱公司与银行、企业签订相关协议→五驱公司审批→放款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区五驱基金公司 黎常红 电话:0797—8281017
2.区金融服务中心 魏钇梅 电话:0797—7306519
九、办理地点
总部经济区西座二楼 五驱基金公司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9
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章贡区促进工业倍增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区府办字〔2022〕12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申请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不超过1%。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对认定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或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区级担保公司给予信用担保贷款支持,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后备企业,在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区级担保公司给予担保贷款支持。
五、申请材料
1.委托担保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产清单、近期征信;
4.公司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纳税证明、上下游合同;
5.其他相关资料。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银行办理时间)
七、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现场尽调→评审会评审→向银行推荐→落实相关手续→通知银行放款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区五驱担保公司 黎常红 电话:0797—8281017
2.区金融服务中心 王丽芳 电话:0797—7306519
3.区财政局 谢丽华 电话:0797—8195885
九、办理地点
总部经济区西座二楼 五驱担保公司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0
餐饮、零售等企业核酸检测补贴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申请对象
纳税所在地在章贡区的餐饮、零售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由区财政对纳税所在地在章贡区的餐饮、零售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50%检测费用补贴
五、申请材料
企业最新的纳税申报表、检测机构开具的检测费用票据、核酸检测员工名单、检测费用支付凭证(名单和票据都需加盖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公章)。
六、办理时限
各企业于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2023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间在亲清赣商平台上提交上季度申报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区财政部门在收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资金指标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七、办理流程
各行业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亲情赣商平台上申报补贴→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结果推送财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行业 |
主管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大型商场、超市 |
区商务局 |
伍佳慧 |
8199930 |
餐饮、零售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李义冬 |
8220010 |
|
区财政局 |
谢丽华 |
8195885 |
九、办理地点
亲清赣商平台:
1.PC端:江西政务服务网(“区域”选择“赣州市”)—“热门服务”选择“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登入或注册(法人注册)
2.移动端:“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登入或注册(法人注册)
十、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15日,2022年10月1-15日,2023年1月1-15日期间的工作日 09:00 - 12:00;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1
政府消费券发放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补贴对象
章贡区指定的辖区内餐饮、商场、超市等商户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8日-2022年12月31日。
四、补贴标准
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百货类面值100元,超市类面值50元(初定)。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通过“云闪付”平台抢券→使用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
联系人:连建 联系电话:8199893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2
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奖励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申请对象
纳税所在地在章贡区的零售企业,且于2022年4月1日之后在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开设本土品牌旗舰店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补标准
由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
五、申请材料
1.企业最新的纳税申报表及品牌商标、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2.所开店铺网站地址,店铺保证金及运营交易单截图。
六、办理时限
各企业于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2023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间在亲清赣商平台上提交上季度申报材料,区商务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区财政部门在收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资金指标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七、办理流程
区商务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亲请赣商平台上申报补贴→区商务局审核后将结果推送财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章贡区商务局:吴文琴 电话:8199930
九、办理地点
亲清赣商平台:
1.PC端:江西政务服务网(“区域”选择“赣州市”)—“热门服务”选择“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登入或注册(法人注册)
2.移动端:“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登入或注册(法人注册)
十、受理时间
2022年7月1-15日,2022年10月1-15日,2023年1月1-15日期间的工作日 09:00 - 12:00;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4
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4.《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对象
文旅企业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
五、办理流程
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意向公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文旅企业参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六、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
联系人:胡军 电话:8195862
七、办理地点
企业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参与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5
章贡区中小学申报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活动政策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章贡区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区教基字〔2017〕79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工作要求的通知》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申请对象
区属各中小学校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申请材料
1.活动方案。包含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组织机构、参加人数、人员安排及职责、活动流程安排、费用明细、行前教育(包括安全教育、文明旅行教育)等。
2.协议样本和资质证明。学校自己组织的,要提供学校与研学基地及与车辆提供方的协议样本(要具备资质,须签字盖章);委托第三方组织的,要提供第三方承接研学服务的资质证明、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样本(含收费明细,须签字盖章);需集中用餐的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疫情防控及安全应急预案。包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活动安排、各岗位人员分工及具体职责、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等。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学校申请→区教体局相关业务股室审核→通知学校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研学基地的认定、申报材料等: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原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人:王晓莉,电话:0797-8281133;
2.活动方案、学校委托的第三方资质和收费明细等:局教体股,联系人:李强,电话:0797-8199695;
3.疫情防控及安全应急预案、车辆和用餐提供方资质等:局安基股,联系人:宋旭,电话:0797-8199976。
八、办理地点
钉钉工作台OA审批“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栏
九、受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6
铁路航空企业暂停预缴增值税
公共交通免增值税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申请对象
1.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
2.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1.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无需预缴增值税。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无需申请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章贡区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廖滨 联系电话:0797-817155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7
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驾培、外卖配送企业
核酸检测补贴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申请对象
在章贡区范围内注册的重点地区及交通枢纽核心区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外卖配送、驾培等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贴标准
由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检测费用补贴。
五、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检测机构开具的检测费用票据;
3.核酸检测员工名单;
六、办理时限
各企业于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2023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间在亲清赣商平台上提交上季度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区财政部门在收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资金指标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七、办理流程
行业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亲请赣商平台上申报补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结果推送财政、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外卖配送企业申报事项):张贤敏 电话:18079783517
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驾培企业申报事项):李茜 电话:0797-8152589
九、办理地点
1.PC端:江西政务服务网(“区域”选择“赣州市”)—“热门服务”选择“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登入或注册(法人注册)
2.移动端:“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登入或注册(法人注册)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9
交通物流企业扶持奖励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根据区府发〔2017〕11号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三条第十五款
二、申请对象
在章贡区范围内注册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贴标准
由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年营运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其营运收入的10%给予购车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所上缴税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90%。
五、申请材料
1.章贡区企业主导产业扶持奖励申报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税收完税证明
六、办理时限
行业主管部门年末集中受理企业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税务在3个工作日审核纳税数,财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录入并审核。在收财政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收到资金指标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七、办理流程
企业上线平台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初审→区税务审核→区财政录入并审核→结果推送财政、行政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区交通运输局: 李 茜 电话:0797-8152589
九、办理地点
上线平台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0
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至小微企业
和制造业等行业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对象
1.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起到上级规定时间止
四、优惠政策
按规定退还纳税人增值税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五、申请材料
《退(抵)税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民银行→税款退还至企业
七、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章贡区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廖滨 电话:0797-8171553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办税点(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区3楼)
咨询电话:0797-5168950
十、受理时间
1.工作日:9:00-17:30
2.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1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优惠对象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三、政策时效
自2021年10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四、优惠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并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章贡区税务局征管股
联系人:姜靳 联系电话:0797-8176831
八、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市民中心办税点(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A区3楼)咨询电话:0797-5168950
九、受理时间
线上:24小时随时受理
线下:1.工作日:9:00-17:30
2.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2
申请电价补贴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13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市府字〔2019〕108号)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补助对象
赣州市章贡区域内企业
三、申请条件
1.赣州市域范围注册登记且属于国家电网供电对象,年度纳税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企业除外);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
3.申报年度发生以下情况不予补贴,其他按规定补贴: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累计3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政策时效
2023年12月31日
五、补助标准
按单个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纳税额分类划档,各档补贴标准:
一档: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1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二档: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9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三档: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6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补贴金额按照市区2:8比例进行拨付。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章贡区工信局经济运行股
电话:0797-8199165
八、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市工信局明确补贴企业名单—区工信局将名单、账户及金额信息录入平台(主管部门核定金额之后)—平台兑付
十、办事方式
线下: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专区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联系电话:0797-7305826
十一、受理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4:00 - 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23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奖补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促进工业倍增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区府办字〔2022〕12号)
二、补助对象
章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
三、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章贡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营业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幅;
3.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或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或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后备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23年12月31日
五、补助标准
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或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区级担保公司给予信用担保贷款支持,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后备企业,在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区级担保公司给予担保贷款支持。
六、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具体申请资料以银行及担保公司要求为准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章贡区金融服务中心
电话:0797-7306738
八、办理时限
担保公司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担保公司现场尽调——担保公司项目评审——向银行推荐银行审批——银行、担保公司与企业落实相关手续——担保公司通知银行放款
十、办事方式
线下申请
赣州五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总部经济区西座二楼
联系电话:0797-8281017
十一、受理时间
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4:00 - 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26
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对象
中小企业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办理流程
各预算单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企业参与→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胡军 电话:8195862
七、办理地点或渠道
各预算单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企业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参与。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7
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
2.《关于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受理对象
遇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违约拖欠货物、工程、服务账款相关问题的中小企业。
三、申请材料
企业投诉时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决算和其他可证明被拖欠账款的佐证材料。
四、投诉电话及邮箱
省平台投诉电话968969;
市平台投诉电话0797-8996777;
区平台投诉电话0797-8996777。
邮箱:jxzxpt@126.com(省),jmw8391168@163.com(市),
邮箱:zgqgxjjnk@163.com(区)。
五、投诉申请单下载地址
http://www.jxciit.gov.cn/Item/76495.aspx
六、办理程序
拨打投诉电话(投诉邮箱)→下载填报投诉申请单→递交投诉申请单,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决算和其他可证明被拖欠账款的佐证材料(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投诉邮箱)→清欠办审核受理→按照清欠工作机制转办相关部门或县(市、区)调查核实→15个工作日内回复清欠办并答复投诉人→投诉属实项目按照规定小额资金60天内清偿(金额特别大偿还困难,经被拖欠方同意可适当放宽)。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联系人:何翠微 电话:0797—8199167
区财政局联系人:刘普峰 电话:0797—8195885
区国资办联系人:郭学鹏 电话:0797—8196838
八、受理时间
上午9:00- 12:00
下午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8
AEO高级认证企业奖补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章贡区促进工业倍增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区府办字〔2022〕12号)
二、补助对象
赣州市章贡区域内企业
三、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章贡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企业;
2.当年评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且在本地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外贸企业。
四、政策时效
2023年12月31日
五、补助标准
对区内外贸企业当年成功评为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且在本地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的年奖励总额不超过该企业所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
六、申请材料
1.章贡区企业扶持奖励申报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当年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佐证材料;
4.企业在本地出口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佐证材料。
七、主管部门和责任科室
章贡区商务局开发型经济管理股
电话:0797-8199895
八、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兑付资金至企业
十、办事方式
受理部门:章贡区商务局开放型经济管理股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赣州阳明国际中心2栋13楼
联系电话:0797-8199895
十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9
章贡区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单位
奖补方案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2022年农机化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2.《关于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补贴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在章贡区范围内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单位(含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1.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及《2022年全省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新建单季育秧能力1000亩及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新建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
2.完成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
3.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于2022年5月4日前投入使用并完成竣工验收。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
四、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单位按照单季供秧服务面积1000亩、3000亩、5000亩、10000亩分别补助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五、申请材料
1.第三方(具有设计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工程监理专业机构)出具的5月4日前签署的现场验收报告;
2.章贡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流程
向章贡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通过第三方认定→完成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受理→提交章贡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章贡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兑付资金。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章贡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袁阳淦 联系电话:0797—8199284
九、办理地点
章贡区农业农村局果茶发展服务中心。
十、受理时间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章贡区助企纾困若干政策—30
章贡区果园轨道运输机生产企业
纾困解难奖补方案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2.《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二、补贴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在章贡区范围内的果园轨道运输机生产企业
1.生产果园轨道运输机须纳入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
2.在章贡区范围内销售安装的果园轨道运输机;
3.完成果园轨道运输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补贴标准
按20元/米的标准给予章贡区果园轨道运输机生产企业纾困解难奖补资金。
五、申请材料
1.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导出数据;
2.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导出数据。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生产企业向章贡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章贡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上报补贴资金申请表至市局→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兑付资金。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章贡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袁阳淦 联系电话:0797—8199284
九、办理地点
章贡区农业农村局果茶发展服务中心。
十、受理时间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解读文件:关于印发章贡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