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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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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五型”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经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请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一、人员组成

          任:熊和锋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副    任:曹志宏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区政府办级主任科员            

                张     区政府办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调研组、督查组、宣传组4个工作组。

二、职责分工

   (一)主任、副主任分工

熊和锋同志:负责区“五型”办全面工作。

曹志宏同志:分管区“五型”办调研组。

  桢同志:分管区“五型”办综合组。

  晴同志:分管区“五型”办督促检查组。

  同志:分管区“五型”办宣传组。

    (二)工作组分工

综合组(设在区政府办秘书一股):负责区“五型”办日常工作;与市“五型”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五型”办的综合协调和日常联络;处理全区“五型”政府建设有关文电;负责“五型”政府建设考核;编印全区“五型”政府建设工作简报;完成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调研组(设在区政府办调研股):制定全区“五型”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完成市“五型”办交办的相关调研任务;收集梳理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要困难和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专题调研并向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查组(设在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区“五型”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对接省、市“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活动;管理区“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并组织开展活动;定期对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要困难问题清单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联合查处“五型”政府建设有关举报、反映的问题;完成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督查任务。

宣传组(设在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股)负责全区“五型”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定期为媒体提供“五型”政府建设宣传要点;做好“五型”政府政策解读;组织对外宣传,向省级和市级媒体及市“五型”办推介我区“五型”政府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完成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同时,建立区“五型”政府建设联络员制度。由区政府办调研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负责同志担任专职联络员。专职联络员主要负责对口区领导有关“五型”政府建设材料的起草;对口部门(单位)“五型”政府信息的报送与督办,督促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问题清单的办理;完成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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