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决策公开>政策文件与解读>区政府文件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区府办字〔202268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2023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1227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贡区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府2014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赣市税发201896)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保目标任务

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及新增扩面,参保人数、续保缴费人数、新增扩面人数、业务经办量完成率达到100%以上对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实现应发尽发,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各镇街道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参保人员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章贡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保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标准。章贡区202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14个档次,相应标准政府分别补贴40元、5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100150元、190元、230。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困难群体代缴。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包括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暂时保留原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所需资金由省、区财政按8:2负担。计生对象继续按照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府字〔201336)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代缴300元的养老保险费。个人有能力缴费的,鼓励个人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积极缴费,享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优惠政策。

四、参保缴费方式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通过4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具体见附件2

    2.新参保人员需先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缴费。欠费人员需要先到城乡居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核定应缴金额后,再通过上述缴费方式一并缴费。

    五、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221226日至20221231日)。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早部署、早谋划。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任务安排,落实各项参保缴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帮助群众算好经济明白帐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高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2.保费征缴(202311日至20231220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时间202311日至1220日。为提高征缴效率,以202311日至531日为集中征缴期。各镇(街道)要摸清掌握辖区内应参保缴费人员的底数和结构,做好新增人员参保动员及续保人员缴费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3.年终小结(2023122120231231日)。

各镇(街)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工作小结至区社保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职责,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各镇(街)、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区人社局和区税务局要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沟通机制,合力解决征缴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畅通问题反馈、业务指导、便捷缴费渠道各镇(街道)要落实参保缴费主体责任,按属地管辖原则开展具体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抓住春节等重大节日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集中征缴,确保人员应保尽保,保费应收尽收

2.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参保缴费氛围。各部门、各镇(街道)要依托线上线下方式对城居保缴费标准、渠道及养老待遇等开展政策宣传,采取微信公众号、村(社区)网格群、朋友圈、短信电话、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入户等方式宣传政策、广泛动员。同时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城镇脱贫解困等中心工作积极引导、同步推进,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3.强化风险防控,规范业务经办操作各镇(街道)要保障城居保业务经办力量,经办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展业务经办完成经办任务量。做好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对高龄、病弱等重点人员要建立信息预警机制,不定期核查其生存状况。经核实死亡、在押服刑人员等信息的,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从源头上防控冒领养老金风险。若发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以瞒报、隐报等手段骗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将按照问题性质及职责分工移交公安、纪检监察进行查处问责。

4.加强督查调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城居保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政府督查事项,建立参保缴费工作调度机制,由区人社局(区社保中心)、税务局牵头,定期对参保缴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适时通报各镇(街道)参保缴费工作进度。

    附件1.2023年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务分配表

2.2023年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附件1

2023年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责任单位

参保缴费任务数(人)

业务系统经办量任务数(件)

参保人员任务数(人)

应缴费人员续保任务数(人)

新增扩面任务数(人)

赣江街道

6186

3299

1471

659

南外街道

8735

3981

2114

796

东外街道

7558

3683

1646

736

解放街道

5403

3055

5403

611

水东镇

12842

4989

588

1247

水西镇

21747

8095

1809

2023

水南街道

11755

3830

1550

766

章江街道

8408

2382

1054

476

沙石镇

23311

13275

1162

3318

沙河镇

13063

6076

450

1519

合计

119008

52665

12668

12151

备注:

1.20235月底前,各项任务指标数完成60%(含)以上;

2.20236月底前,各项任务数完成70%(含)以上;

3.20239月底前,各项任务数完成85%(含)以上;

4.202312月底前,各项任务数完成100%(含)以上。

附件2

2023年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

  

    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

缴费人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在税费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缴纳”里缴纳当年保费或“养老保险费缴纳特殊缴费”里缴纳以前年度保费(缴纳以前年度保费前提是要在村居填表申请补缴,由各镇、街道做出补缴数据后才能缴费)   

二、赣服通缴费

缴费人登录支付宝→赣服通→社保缴费,进入“江西税务”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自主缴费”缴纳当年保费或核定缴费缴纳以前年度保费(缴纳以前年度保费前提是要在村居填表申请补缴,由各镇、街道做出补缴数据后才能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缴费档次。

三、微信公众号缴费

缴费人打开微信,依次点击→我→服务→生活缴费→社保医保→选择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和缴费金额缴费。选择正常缴费(当年缴费)或特殊缴费缴纳以前年度保费(缴纳以前年度保费前提是要在村居填表申请补缴,由各镇、街道做出补缴数据后才能缴费)

四、柜台缴费

前往就近合作银行网点柜台(如农商行、赣州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或税务窗口缴费。

解读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