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字〔2023〕28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章贡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我区组织专家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评定,确定了客家木刻版画等6项列入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申报保护单位对照项目名录,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章贡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6项)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章贡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6项)
一、传统美术(2项)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Ⅶ-1 |
客家木刻版画 |
张塬美术工作室 |
2 |
Ⅶ-2 |
客家漆画 |
赣州千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二、传统医药(1项)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3 |
Ⅸ-1 |
周氏反射疗法 |
章贡区周新中医足疗 养生中心 |
三、民俗(3项)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4 |
Ⅹ-1 |
刘氏通书推算法 |
赣州造福堂通书文化中心 |
5 |
Ⅹ-2 |
章贡“四盘六碗”酒席 |
赣州老梅餐饮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
6 |
Ⅹ-3 |
客家擂茶 |
章贡区文化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