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省、市每年会下达各县(市、区)参保征缴任务,以此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断扩大覆盖面,动员参保人员续缴保费,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对享受待遇人员应发尽发。
二、方案的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章贡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府字〔2014〕47号);
2、《关于做好2019年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赣市税发〔2018〕96号)。
三、主要内容
1、《实施方案》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范围及参保缴费标准。
2、我区对相关部门认定的城乡困难群众,暂时保留原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为他们解决老有所养提供帮助。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继续由税务部门征收。明确了征收渠道和方式,主要以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掌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赣服通”自主缴费为主,办税服务窗口、银行柜台缴费及批量代扣为辅。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实施步骤。各镇(街道)作为工作责任单位,履行宣传政策、新增参保动员、续缴保费、待遇申领等工作。同时,《实施方案》对各时间段的工作安排、各镇(街道)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的指标和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作了具体部署。
相关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