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首位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支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围绕现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引进相关配套上下游生产制造项目,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过全面调研、深入研究,广泛征求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专家意见,制定了《赣州市章贡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享受政策范围
在我区投资的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生物医药产业支持政策
支持项目 |
支持政策 |
支持使用标准厂房 |
对入驻药谷从事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物技术、三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的企业以及生物医药合同研发服务(CRO)、合同生产服务(CMO)和合同生产研发服务(CDMO)等服务机构予以租金补贴及装修补贴。 |
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
对在我区申报药品注册并落地产业化的企业,根据药品分类,对药品在临床研发、落户生产等阶段分别予以研发费用奖励,对带动能力强、效益好的项目择优引进;对在我区申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并落地产业化的企业,分别给予研发费用奖励。 |
支持促进创新化产业模式 |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生物类似药)委托我区企业生产,且销售税收在我区结算的,每个药品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奖励;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将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委托我区企业生产,且销售税收在我区结算的,每个医疗器械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研发费用奖励;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我区企业生产其所持有药械产品,且销售税收在我区结算的,对承担委托生产任务的企业,按该品种较上年新增销售收入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支持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
对取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格认证的我区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给予资助;支持我区生物医药企业建设药物筛选、检验检测、新药报批(器械申报)、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等公共服务平台,按其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我区的 GLP、GCP、CRO、CMO、CDMO、药物筛选、检验检测、新药报批(器械申报)等研发生产服务机构,为与本研发生产服务机构无投资关系的赣州市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服务的,按年度委托合同开票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
刘铭昊 |
0797-2186279 |
四、电子信息产业支持政策
(一)租厂房的生产制造项目
支持项目 |
支持政策 |
租金补贴 |
按同地段国有企业开发的标准厂房租金价格的80%执行,年限不超过4年。 |
设备补贴 |
按采购生产性新设备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装修补贴 |
万级、千级、百级无尘车间装修,分别按500元/㎡、800元/㎡、1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经济贡献奖励 |
最高不超过企业实缴税收区级实得部分60%,年限不超过5年。 |
(二)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供地自建厂房的生产制造项目
支持项目 |
支持政策 |
厂房建设补贴 |
按同地段国有企业开发的标准厂房租金价格的80%执行,补贴总年限不超过4年。 |
设备补贴 |
按采购生产性新设备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按设备异地搬迁费用的50%给予补贴。两项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装修补贴 |
万级、千级、百级无尘车间装修,分别按500元/㎡、800元/㎡、1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经济贡献奖励 |
最高不超过企业实缴税收区级实得部分60%,年限不超过5年。 |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章贡区商务局 |
刘瑞明 |
0797-8199923 |
五、数字经济产业支持政策
支持项目 |
支持政策 |
装修补贴 |
按套内面积800元/㎡的标准给予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16万元。 |
租金补贴 |
按最高不超过300元/年·㎡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同期实缴税收5万元至10万元(含)之间的,最高补贴50㎡;同期实缴税收10万元至30万元(含)之间的,最高补贴100㎡;同期实缴税收30万元至50万元(含)之间的,最高补贴200㎡;同期实缴税收50万元以上的,最高补贴400㎡。补贴期两年。 |
经济贡献奖励 |
同期实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总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按区级实得部分的80%计算奖励金额;同期实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区级实得部分的90%计算奖励金额。扣除同期享受的租金补贴予以奖励,补贴期两年。 |
其他 |
除装修补贴外,每年度奖励总额以不超过企业同期所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为限。 |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章贡区工信局 |
汪宁 |
0797-8199392 |
六、鼓励利用外资政策
支持项目 |
支持政策 |
现汇进资奖 |
对新引进或增资的外资企业,现汇进资累计额达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实际到账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 |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章贡区商务局 |
程期娟 |
0797-8199895 |
七、鼓励引进大优项目及提高“亩均效益”
支持项目 |
支持政策 |
投资强度奖 |
对新引进项目开工建设五年内亩均投资强度达到8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1万元/亩再给予一次性奖励。 |
经济贡献奖 |
对新引进项目投产后五年内自建厂房亩均税收达到60万元/亩的项目,或租赁厂房纳税达600元/平方米的项目,按项目设备采购总额的1%再次给予奖励。 |
人均产值奖 |
对新引进项目投产后五年内人均劳动力产值达到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人均产值数据1.5倍的项目,按项目自动化生产线设备采购总额的1%再次给予奖励。 |
大优项目奖 |
对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含)以上或年度税收5000万元以上,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龙头、央企总部直投的工业项目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章贡区商务局 |
刘瑞明 |
0797-8199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