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是壮大实体经济的坚实基础。实施《“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是章贡高新区立足发展新方位、新阶段,把握发展新态势、新趋势,作出的创新举措。
二、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深化章贡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确保项目达标达产,实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为工业项目“落地生根”创造优质环境。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实施范围、实施原则和工作流程三个部分。
(一)实施范围
章贡高新区范围内符合规划且同意入园的工业、生物医药、医贸物流、宠物经济等项目。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1.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2.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3.需要省直单位批复有关事项的项目。
(二)实施原则
一是自愿申请。建设单位对出让地块自愿申请采用“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进行项目审批。二是承诺守信。相关容缺事项要按时提交审批材料。三是提前介入。区政府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建设等阶段,提前办理联审手续。四是并联审批。章贡高新区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后,区政府相关部门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理,联审联批,并出具相关预审意见。
(三)工作流程
土地平整→申请启动→编制方案→集成预审→土地挂网→联审备案→土地摘牌→容缺审批→竣工验收
四、新旧政策差异
“拿地即开工”是指在土地出让前企业完成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预审批,在土地出让公告期间完成各类评估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择优选取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办理交地手续5个工作日内,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达到开工条件,实现“拿地即开工”。
“竣工即投产”是指验收模式由原来的先验收后投产转为先投产后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前,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法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后通过“提前介入”等措施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出具预验收意见。预验收后,允许企业提前开展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待全面竣工后预审文件自动转换为正式联合验收文件,达到投产条件,实现“竣工即投产”。
五、后续工作考虑
目前,《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已于2022年7月28日由区政府办印发施行,初步拟定驴充充项目作为新审批模式改革试点,该项目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已于10月9日办结,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已于10月20日办结。接下来,园区将按照“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以“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对章贡高新区范围内符合规划且同意入园的项目,深入推进章贡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合并审批事项、前移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再造审批流程,全面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从而打造出特色服务品牌,持续优化我区一流营商环境,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赣州市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解读人:程刚
政策咨询电话:0797-818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