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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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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物业治理工作,规范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活动,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的指导意见》(赣建房〔2022〕1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二十条措施》(赣市组发〔2022〕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住保中心起草了《关于印发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23年2月24日,分管区领导召集各镇(街)及财政、住建、城管、建投部门就无物业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工作进行了讨论,会议确定由区住保中心在听取、吸纳各参会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初稿)。2月25日,区住保中心草拟了《关于推进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2月28日,区住保中心向相关单位与部门进行了第一次征求意见;3月1日,分管区领导召集区住保、区建投就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区住保中心将修订后的文稿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3月7日,城市能级提升工作专题调度会上,与会领导、相关单位与部门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议,区住保中心修改后形成了讨论稿。

二、事项的主要内容

按照已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优先纳入、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逐步纳入的原则,采取先行试点、总结推广、全面提升的方式,在全区所有无物业小区组织实施。

通过“划定物业服区域、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国有物业企业平台、进驻小区运营服务、实现“两率”达标”,分步骤、按时间节点实现全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同时制定奖惩激励措施,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与各镇(街道)实施奖惩。各镇(街道)要于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完善提升方案,为全面推广奠定基础,确保全区物业服务、业主自治组织实现全覆盖。

三、事项执行时间

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

相关文件: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