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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章贡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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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及依据

加强和规范全区排污口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办函[2022]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3]11号)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章贡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减少入河污染物,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赣州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市政府《赣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办研究同意印发

三、事项的主要内容

前期全面排查基础上,同步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依据排查和监测结果,初步判定排污口类型。依排污口类型,按职责分工,分别开展溯源调查,绘制贯穿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的脉络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梳理分清排污口类型,建立依法取缔排污口清单、清理合并排污口清单、规范整治排污口清单。在完成排污口整治后,组织整治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核查与验收

四、事项执行时间

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

相关文件链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