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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住户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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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住户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住户调查作为一项重要民生调查,是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可以有效防止样本老化,确保样本代表性与科学性,对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大样本轮换科学规范。

进一步加强住户大样本轮换工作组织领导区政府特成立章贡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中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宣传部、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县级领导的,分管该项工作的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大样本轮换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并指定专人对接此项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区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具体负责全区的抽样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和落实等抽样调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建立督导检查机制,规范调查流程、加强源头控制,确保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大样本轮换的宣传工作,包括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统筹安排和互联网宣传有关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大样本轮换工作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负责提供户籍相关资料。

市自然资源章贡分局负责配合提供调查小区划分和发展情况信息,协助绘制调查小区简图。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房地产企业、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开展大样本轮换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提供参加社保人员的相关行政记录查询,开展信息登记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提供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和数据。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村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住房改善的相关政策和数据。

区财政局负责大样本轮换工作的经费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章贡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大样本轮换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宣传发动、辅助调查员选配、样本框核实、小区图绘制、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调查户落实、试记账等工作,按时上报数据,配合完成查询、审核等后续工作任务,确保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宣传,落实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户外广告、宣传栏、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广泛动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宣传,增强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工作的知晓度和配合度,为大样本轮换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抽中样本点的村(社区)要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认真做好宣传解读,使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提供相关数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新调查户记账工作所需经费由区统计局根据工作任务量认真测算,由区财政局审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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