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和《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章贡区审计局关于印发<章贡区审计局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区审委办发[2021]1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21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曾 欣(中共党员)
组 员:吴伟玮(中共党员)
刘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