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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赣州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局长杨炳春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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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炳春同志并赣州市林业局章贡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章贡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826日起,对杨炳春同志20161220219赣州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局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条件。

审计组组长:刘

审:肖曦(中共党员)

员:洋(中共党员)、陈凯露(中共党员)、黄靖琦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章贡区审计局

20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