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龚建华案)及区委整改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29日起,对章贡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体育场馆等公共资产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胡秋玲(中共党员)
审计组成员:李淑春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