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文同志并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章贡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3日起,对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洪文同志2020年11月至2023年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肖曦(中共党员)
审计组成员:何莉敏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章贡区审计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