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光同志并章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7日起,对章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肖光同志2008年6月至2022年4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件条件。
审计组组长:黄靖琦
审计组成员:孙梅英(中共党员)、陈黎(中共党员)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章贡区审计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