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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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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股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文博事业、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研究落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事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三)管理文博事业。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实施重大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工作;加大投入,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

(六)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广播电视宣传力度;审核和监督管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加强对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视频点播业务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管;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电影放映工作。

(七)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研究提出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统筹全区旅游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旅游产业规划的制订和景区(点)规划的评审;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宣传推广全区旅游整体形象,促进旅游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权限范围内文化旅游市场、文化娱乐旅游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的行政审核审批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归口管理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广电节目制作、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加强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和文化艺术、图书资料、广播影视、文博、旅游专门人才的培养及科研工作;组织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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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本系统日常工作,组织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接待、会务、机要、文书档案、后勤管理、安全保卫、提案议案处理、计生、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等;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的行政审核审批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协调中央、省、市、区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办字〔2019〕37号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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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性和上级组织的重大演出活动;抓好农村文化三下乡活动;负责对全区新闻出版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乡(镇、街)文化中心(站)业务工作的开展以及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文物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拟订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旅游产业规划的制订和景区(点)规划的评审;负责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申报;研究分析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状,指导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宣传推广全区旅游整体形象;负责统筹全区旅游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文化娱乐旅游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监督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网络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检查督导广播电视的新闻宣传情况;检查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情况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建设的落实情况;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检查督导全区文化市场;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图书、音像、印刷和电子出版物以及互联网的管理;组织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监督管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加强全区旅游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

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办字〔201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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