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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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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名称 依据 实施科室
(一)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价格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负责《江西省定价目录》在全区的贯彻执行。对列入价格监审的品种实施提价申报或备案制度。
1   负责公文、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人事人才、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工青妇等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工作。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承担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
  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核、转办、出件工作;负责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及其他窗口的工作协调。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事中事后管理工作。根据《江西省定价目录》调整、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及经营服务价格;完成有关工农业产()品的价格调查、测算上报工作;对列入价格监测目录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采集,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对列入价格监审的品种实施提价申报或备案制度。负责审批、核定辖区内行政、公用事业和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标准。
《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室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五)承担指导全区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全区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区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分析全区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
(公司)债券的申报工作,参与推进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牵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2   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军民融合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区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区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负责章贡高新区改革创新工作;牵头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区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统筹全区工业投资、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区工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扶持政策;组织协调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审批、备案全区工业、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负责培育新经济,发展新动能工作。
  研究分析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综合分析全区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审核全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统筹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区服务业投资重大问题;审批、备案、核准申报全区服务业投资项目;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研究分析全区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参与推进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股
(九)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争取中央、省、市和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审批、核准全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审查全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全区卫生、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旅游、民政、科学技术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全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研究提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对各专项规划、计划进行指导、论证、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研究提出相关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及意见建议。
3 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国家、省、市、区拨款的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区重大重点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
审核、批准全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全区由国家、省、市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开展发改牵头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基建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牵头负责重大平台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牵头负责协调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省直部门及省直高校(科研机构)对口支援工作落实;牵头负责协调开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交流协作和宣传推介工作。
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卫生、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旅游、民政、科学技术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有关问题,审批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股
(十二)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监察监测工作;负责开展全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日常工作,研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推进的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大事项和协调组织有关重大课题调研等;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全区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全区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全区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审批、核准、审核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监测分析全区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协调处理全区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对辖区成品油输油管道进行管理;参与制定全区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 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全区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参与编制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区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节能监察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与各地方的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全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全区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区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区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研究区能源重大问题,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能源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区电力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制定全区电力生产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全区煤炭产业合理布局,平衡煤炭供需关系。指导协调全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承担全区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
研究全区交通运输发展状况,协调衔接区交通行业规划;协调全区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
《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