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字〔2023〕2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王敏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列刘兆辉同志之前),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层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水西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贤敏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谨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菁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统计局副局长(列丁家明同志之前),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涵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六英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列刘家捷同志之前);
尹真同志兼任赣州市章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郭家铮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法中同志任赣州市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章贡分中心主任职务;
陈宣平同志任赣州市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谢慧诚同志任赣州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章贡分中心主任;
郭怀仁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雪妍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幸建红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伟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华阳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琼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志生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华珍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伯民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玲同志的赣州市章贡水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林鑫同志原任职务因事业单位改革自然免除。
2023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