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字〔2023〕22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明海等1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明海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学校校长;
王健民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池林青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列刘谨同志之前),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廖振浩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标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何洁琼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亚军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外分局局长职务;
韩启尖同志任赣州市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列陈宣平同志之前);
王科夫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外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魁龙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章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媛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章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丁莲青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水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薇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吕浩泳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李禾丰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先萍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晓春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