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字〔2023〕38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冼志勇等2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冼志勇、蔡慧华同志聘任赣州市立医院副院长(聘期3年);
韩季平同志任赣州市章贡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刘善山、阳雪峰同志任赣州市章贡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祖全同志任赣州市阳明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阳明中学副校长职务;
林青、丁军美同志任赣州市阳明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严洁同志任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强同志任赣州市第十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飞同志任赣州市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其赣州市阳明中学副校长职务;
赖伟华同志任赣州市第七中学校长,免去其赣州市章贡中学副校长职务;
蔡石福同志任赣州市第九中学校长;
免去倪忠涵同志的赣州市立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启明同志的赣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苏丽华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教学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钟军同志的赣州市章贡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许建平同志的赣州市章贡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明小青同志的赣州市阳明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俊同志的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程懋伟同志的赣州市第十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张晓同志的赣州市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杨秋明同志的赣州市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