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章贡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0年4月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章贡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