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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 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请对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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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具体明确了哪些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以下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

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工贸企业

请对照标准主动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