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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00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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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谢智勇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保障律师调查权利、畅通户籍取证渠道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章贡公安部门应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合作,在辖区内开通关于律师调取户籍信息的通道,尊重和保障律师的调查权。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分别组织法制大队、户政科及部分派出所调研了解相关情况。据了解,我局对律师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有关户口登记信息的依据是《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律师因代理起诉案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有关户口登记信息的,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师事务所证明,向相关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查询”。201775日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以批复形式规定《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所涉“案件当事人”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法院已立案的非涉密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诉讼案件中的原告人、被告人和第三人。

本着尊重和保障律师的调查权的理念,我局就相关问题与区法院多次协调沟通,经商议决定,如出现律师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有关户口登记信息的,只需要委托律师(法律工作者)出示区法院开具的调查协助函、起诉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函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证,我局将受理查询。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公安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